近日,我们从全国非融资性担保工作联席会议上得知,市场中存在4种担保组织,分别是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一般担保机构\担保基金组织。同时银行专业人士说明,担保基金组织也是融资性担保组织,只是组织结构不一样而已。从而市面上存在3种组织。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呢?
按照国际惯例,没有这些区分,都是担保机构,或则都是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因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的一份文件,在中国才出现了特色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组织,当然就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在2012年6月全国非融资性担保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出台,就出现了第三种一般担保机构组织。哪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呢?
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中以和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担保组织,称为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实
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国形成了以地方金融办(局)\工信厅(局\委)\财政厅(局)的监管格局,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取得全国融资担保许可证方可进行融资性担保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2012年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颁布的”全国非融资性担保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实施情况,根据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指导,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取得”全国非融资性担保信用等级证书”,该等级证书分为四级,要取得此项
信用等级证书难度很大,必须满足很多要件,如必须要有最低实收资本金\最低相关从业人员\审计报告\律师意见\信用评级报告\现金流量报告等。这个是行业维权和自律的一份等级证书。地方监管部门为地方工商局,其他辅助主管部门由地方法院\地方建设厅(委)\中小企业局等。没有取得全国非融资性担保信用等级证书者称为其他一般担保组织。
其他一般担保机构组织: 没有取得全国融资性担保许可证书和全国非融资性担保信用等级证书者称为其他一般担保组织。就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注册而成的机构,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注册为准,没有实收资本等规范的担保机构,比如100万元都可以成立一个组织。这些组织更多的是从事超范围经营的的担保机构,也是数量最大的担保组织,更是要规范的担保组织。